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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3 20:27:06    浏览次数:26222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8日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扶持
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支持番禺区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复工生产、共渡难关,在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基础上,我区特制定如下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一、鼓励转产或扩产防疫紧缺物资。对口罩和测温仪等防疫紧缺物资生产企业加大鼓励力度,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内新安装并投产的转产或扩产生产线设备,按照新安装使用设备投资总额的50%予以一次性事后奖励,每条生产线设备支持金额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2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二、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深化“互联网+政务+邮政”改革,推出“最多跑一次二维码”创新措施,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企业经营服务和建设工程类证件邮政速递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风险。(责任单位:区政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三、全力做好政策兑现服务。简化政策兑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无需报省,市审批的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资助等事项,从收件至资金拨付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单位:区政务数据管理局、区财政局,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四、支持减免中小微企业经营用房租金。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实体经营中小微金业,免收2、3月份房租后再减半4月份房租。鼓励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并在提质增效、资格认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业主(出租屋主)对中小微企业及来穗务工人员适当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委政法委、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平台管理机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优惠工业用水价格。对区内工业企业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月度内的用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进行7.5折优惠。(责任单位:区国资局)
    六、鼓励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厂商会,镇街商会、各行业协会、个体私管协会等搭建企业产销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区内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七、加大暖企服务力度。加大产融对接,人才补贴等区级特色政策帮扶力度,“一企一策”解决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