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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紫坭取水泵站及原水预处理一期工程预算评审项目(PYZH2016-44)

发布日期:2016-08-31 16:23:24    浏览次数:9519

对番禺区取水口优化整合工程紫坭取水泵站及原水预处理一期工程预算评审项目进行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PYZH2016-44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831201696。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PYZH2016- 44

4.采购项目内容及类型

4.1项目名称:番禺区取水口优化整合工程紫坭取水泵站及原水预处理一期工程预算评审项目

4.2项目类型:服务类

5.招标数量: 1项(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限价:

人民币:25万元整;(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7.合格投标人

7.1投标人须持意向供应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7.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7.3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番禺区财政评审库内单位;

7.4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法定代表人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另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参加投标登记人员应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7.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服务期:收到本项目工程概算书后10天内

9.发布媒体: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anyuwater.com.cn/)上公布

10.招文获取:

10.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831-96办公时间内,前往水务公司报名获取,

10.2地址:广州市番禺市桥清河西路11号,

10.3联系人:梁小姐,电话84825460

11.招标疑问澄清: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将有关疑问原件送达给招标人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20—84825460

传真:020—84825460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天将疑问澄清通知各投标人。

12.投标截止日期:201696

13.招文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市番禺市桥清河西路22

14.开标

开标时间:20169715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226楼,

联系人:梁小姐020-84825460

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证书准时到场

15.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合并装订。

16.投标保证金:无

17.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

18.履约保证金:

19.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

19.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19.2资质证明材料及番禺区财政评审库内单位证明文件;

19.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

19.4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0.其他

20.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同时向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0.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以“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20.3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市桥清河西路22

电话:02084825460

联系人:梁小姐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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